合同未終止如何計算訴訟時效?訴訟時效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發布時間:
2022-07-28

  合同未終止訴訟時效的計算需要根據合同的履行狀態來確定。在我國民事主體之間的糾紛處理中,如果協商不成,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訴訟時效是決定當事人能否勝訴的因素,因為超過訴訟時效的,勝訴權不復存在。


  一、合同未終止如何計算訴訟時效?


  合同未終止的訴訟時效取決于合同的狀態。對方拒絕履行導致合同未終止的,自要求履行合同義務之日起計算。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訴訟時效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但是,自權利受損之日起20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合同未履行的,未終止訴訟時效的規定為:債權人主張對方履行義務時開始計算;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相應債務的最大寬限期的次日開始計算。許多人在簽訂合同后不想履行合同義務,原因自然是各種各樣的,但這會導致違約。對于合同也是另一方的損失,所以如果受害方想起訴,簽訂合同后未履行的訴訟時效一般由這兩種方式確定。


  訴訟時效是指侵犯民事權利的權利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行使權利,債務人在期限屆滿務人有權抗辯訴訟時效。


  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期限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強迫義務人履行義務。法定訴訟期限屆滿后,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期限屆滿后,雖然義務人可以拒絕履行義務,但權利人的行使只有障礙,權利本身和請求權并不消除。


  二、訴訟時效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1)必須有請求權。訴訟時效是對請求權的限制,沒有請求權,就不能適用訴訟時效。


  (2)必須有忽視行使權利的事實。訴訟時效是對權利人的監督,實際上是對義務人的保護。權利人在一定期限內忽視行使權利,無其他原因中斷或者中止訴訟時效的,訴訟時效具有法律效力。


  (3)忽視行使權利的事實繼續存在,導致訴訟時效屆滿。屆滿有時也被稱為訴訟時效的結束和訴訟時效的完成。訴訟時效屆滿,權利人的勝訴權自動消滅。如果有中斷和中止訴訟時效的事實,訴訟時效也可以“拉長”,即中斷時重新計算,中止時,將中止時間段剔除后繼續計算。


  民事主體協商簽訂民事合同時,應當規定一定的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是我國民事法律法規為促使權利人及時行使合法權利而規定的。訴訟時效的期限由我國民事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