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間工期延誤如何計算賠償?
發布時間:
2022-07-18

  施工單位在進行工程施工時,應當按照施工合同的約定完成工程施工。如果施工不能在施工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將構成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施工期間工期延誤如何計算賠償?


  一.施工期間工期延誤如何計算賠償?


  1.如果施工工期延誤是發包人造成的,應根據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如果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搬遷.材料及構件積壓等損失及實際費用。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典》


  第803條【發包人未按約定時間和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的違約責任】發包人未按約定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對于技術資料,承包商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要求停工賠償.窩工等損失。


  第804條【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停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中途停工,應承擔責任.延期建設的,發包人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人因停工造成的損失.窩工.倒運.機械設備搬遷.材料及構件積壓等損失及實際費用。


  二.逾期建設項目如何處理?


  承包人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按期完成和交付。因承包人原因逾期交付的,承包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支付利息和違約給以包方造成的損失等。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建設工程承包人應承擔以下責任


  1.按合同約定的日期準時進入施工現場,按時開工。


  承包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按時進入施工現場。按時開工是確保按時竣工的第一步。承包人在進入施工現場前,應做好施工方案等前期工作.原材料.設備的采購.管理.使用.場地的平整.施工所需的水.電.道路暢通等。


  2.受發包人監督。在不妨礙承包商正常運作的情況下,發包人可以隨時處理運行進度.檢查質量。


  3.確保建設工程的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因施工人員原因導致建設工程質量不一致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施工人員在合理期限內免費維修或返工.重建。修理或返工后.重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單位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合理使用期間造成建設工程人身、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如果承包商在驗收后未能按時付款,承包商可以催告。如果催告后仍不付款,可以打折。.對于拍賣工程,承包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解決,確保自身利益不受損失。


  根據以上分析,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如果工期延誤是發包人造成的,建設單位有權要求賠償,一般根據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如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搬遷.材料等費用。如需法律幫助,讀者可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