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簽訂過合同,但是很多人只對合同價款上心,而對合同中的其他約定往往疏忽大意。殊不知如此的大意,往往會使自己大受損失,不但拿不到合同借款,甚至還要承擔賠償責任。浩云律所經濟合同律師接待的一起咨詢電話,就是未明確質量標準,導致當事人損失慘重。
印刷廠與飲品公司簽訂印制合格證的合同,約定印刷廠為飲品公司印制用于桶裝飲用水上的合格證,印制單價0.016元/張,數量200萬張。簽訂合同時,雙方確定了印制合格證的花樣。印刷廠交貨后被告知合格證有質量問題,合格證在使用過程中明顯存在顏色、薄厚的差異,且浸水后有白色糊狀物產生。飲品公司要求退貨,印刷廠不同意,印刷廠咨詢本所對方是否違約?
一、沒有標準,如何認定質量是否達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62條的規定,涉案的合格證在我國沒有統一細化的標準,在生產實踐中主要依雙方的約定進行印制,通常的做法是需方提供樣品,并可就圖案以及使用紙張的克數等進行約定,制作方亦有要求需方明確制作要求的義務,雙方應當就制作的樣品進行簽字確認。

由于本案雙方對合格證的印制和使用要求沒有約定,又沒有統一細化的國家和行業標準,印刷廠應當按照飲品公司與其訂立定作合同目的的標準印制合格證。本案合格證是使用于桶裝水上的,不可避免的要接觸到水,而合格證在使用過程中浸水后掉色,因此質量不達標。
二、如何承擔責任?
本案中合格證質量不達標,印刷廠得承擔責任。又由于訂立合同過程中,飲品公司未充分說明其所要求的的質量,亦有責任,雙方應分別就自己的過錯承擔損失。
結合上述案例,浩云律所告誡各位商家,千萬不能忽視合同中必要的約定,一旦約定不明導致糾紛,很可能會使自己陷入困境,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