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函”通常大家聽起來都不陌生,如今娛樂圈的明星為了應對關于一些不實的消息,明星或者其公司就會讓律師發個律師函,這種律師函通常是敬告性質的,為了制止侵權行為的繼續發生,如果不停止侵權行為就通過法律途徑追究侵權人的責任;或者公示性質的,澄清某種事實。實際上,律師函的性質和作用還有很多,生活中真正收到律師函的人并不多,因此可能并不了解。
律師函是律師事務所所發出的,不具有任何強制效力,但是由于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特殊地位,律師函的作用是一般的商務函件所不能相比的。收到帶有敦促性質的律師函的人一般都會比較重視,下意識的認為律師函所陳述的事項已經上升到法律層面,法律和官司距離自己已經不再遙遠,一定會進行綜合分析考慮,這樣就有利于義務的履行。
北京浩云律師事務所專研勞動糾紛多年,其實在事務中,我們碰到的勞動糾紛,不少案件都通過向對方發送律師函的方式解決了。尤其是用人單位違法或者違約,勞動者一方向用人單位發送律師函這種情況,規模中等的用人單位一般就有自己的法律顧問,一見到律師函就能明白其法律責任或后果,即使用人單位沒有自己的法律顧問,收到律師函通常也都會咨詢一下律師,只要了解到不履行權利義務的后果嚴重性,經過利弊權衡,該企業會更愿意選擇一條經濟而快捷的途徑解決糾紛。
單位到期不續簽,獎金不發放,收到律師函主動來找你協商
下面一則我所勞動律師通過律師函幫當事人解決勞動糾紛的案例,分享給大家參考。
2016年5月1日,胡先生入職一家著名企業,該企業屬于世界五百強,雙方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合同中約定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加班薪資+SOMC特殊福利+年終獎+補充福利。在2019年3月2日,胡先生收到公司發來的相關郵件中,胡先生是有資格獲得2018年年終獎的。而在3月18日胡先生被上級負責人通知,2019年4月30日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單位將不再與胡先生續簽,解除勞動關系。得知情況后,胡先生與公司的HR和主管負責人進行了離職溝通,HR表示公司會支付離職補償金127005元。
3月27日,胡先生收到HR發來的勞動合同終止通知郵件,在通知中胡先生發現,離職補償金中并未包含2018年的年終獎。令人奇怪的事,胡先生從與其參與同一項目、擔任同樣的職責、所屬同一團隊、同一離職時間的瑞典籍同事那里了解到,該同事肯定能拿到2018年年終獎獎金。胡先生認為該企業存在不平等、歧視,為此來我所咨詢謝律師,謝律師告知胡先生該企業還違反了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法律規定。
胡先生聽取了工作糾紛律師律師的建議,聘請謝律師起草律師函發送給該企業。律師函送出還沒有一周,該企業HR便重新與胡先生聯系并協商補償事宜,大大提高了補償數額,將年終獎獎金包含在內。

越大的公司越重視自己的名譽和形象,自知理虧,更愿意協商解決
本案是典型的通過發送律師函迅速解決勞動爭議的案例。關于律師函在爭議解決過程中所起到的作用的大小不能一概而論,因個案不同,作用也不相同,但是作為律師介入爭議解決的方式,對于促使雙方進行充分的訴前溝通,爭取爭議的迅速有效解決是有其積極作用的。
用人單位被勞動者仲裁多了,對其名譽必然產生不利影響,仲裁不及時解決到了訴訟程序還會反映在企業的信用報告中。通常越大的企業法律意識越強,收到律師函后就會積極的核實情況,不論是其自己的法律顧問還是去咨詢律師,確認這個糾紛企業自身已經違法或者違約,不論走勞動仲裁程序還是訴訟程序都極難勝訴的情況下,當然不會耗時費力去做無謂的糾纏,并且還要面臨有損名譽的損失。
還有一些標的數額比較小的勞動糾紛,雖然錢不多,但是案件卻并不簡單,如果讓勞動律師全程代理的話,成本又比較高,走仲裁程序可能要歷時兩個月左右的時間,影響工作,增加經濟負擔,這種情況下,發送律師函是一個可為的好選擇。